【精品】合伙经营协议书3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伙经营协议书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丙方:(公正人姓名或单位名)
总则
合伙人本着公平、公证、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享有自已投资总额的比例分得盈利额的分红,共同支出所有费用(含员工工资、水、电、杂和本
第一条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总投资为×万元。甲方出资×万元,
乙方出资×万元,各占投总额的×%和×%。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
第三条双方家属包括亲戚不得参与或干涩合伙人的一切决策。
第四条本
可决定。
第五条
盈亏和各项收入、支出按双方投资比例各自分担。例:总投资60万元,其中甲方占总投资的80%,乙方占总投资的20%;当月的营业额为6万元,去除员工工资水电费、光纤费和务业管理费等所有支出共计3.5万元,则当月盈利为2.5万元。则甲方得2万元,乙方得5000元。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有权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是部份财产份额时,但须经另一方合伙人同意。
(三)合伙人终止后,依法按比例分得合伙的剩余财产。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合伙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经营期限自
(二)合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解散。
(三)合伙解散时,进行清算,并妥善解决资金问题双方按比例分得财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第十条其它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持一份。
(二)本协议附带法律公证处公证。
(三)本协议经二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盖章(或指纹)后方可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公正人或单位)签章:
年月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中南集团陶瓷品市场135号、136号的收购、加工、销售,共同收益,共担风险。
二、经营场地为中南集团陶瓷品市场135号、136号。
三、经营方式:甲乙双方现有的两个店面,各64平方米,合为一间店面128平方米。甲乙双方各提供流动资金八十万为投资。
四、财务管理,双方各派一名管理人员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共同核算,健全财务手续即所有经营都以双方共同确认为基础进行核算。
五、合作期为伍年,期间如有变化合同终止。
六、利润分担与风险负担:
利润为甲方 50 %;乙方 50 %。
亏损及债务承担为甲方 50 %;乙方 50 %。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协议签订之前甲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乙方自行承担,与本协议无关。
2、甲乙双方应保证资金到位,不得影响正常收购,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应支付贰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同时守约方可单方要求终止协议。
九、如发生不可抗拒政府征用,甲乙双方改制或其他不可抗拒等情况,本协议终止,双方免责。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为: 。
第2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合伙人的姓名、身份证。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
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缴付出资日期为本协议签订日。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 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所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4条 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 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 合伙期间合伙双方不得动用合伙资产对第三方进行再投资/合伙。
第7条 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 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 本合伙企业从年终所有开资后纯利润中提取2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 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 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 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六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