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承诺书汇编5篇
现如今,我们都跟承诺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承诺书是把口头承诺书面化规范化的一种产物。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承诺书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森林防火承诺书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森林防火承诺书 篇1
为贯彻落实森林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防火职责,防范于未然,保护我村的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本组林户特签定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1、加强领导,各村民高度重视,村民小组与各林户签订森林防火安全目标承诺书,做到户户有人包。
2、强化森林防火措施。各村民要对本组的山场实行封山禁
火,加大对坟山、弱智群体、老人、小孩的监管,坚决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3、村民之间要互相配合,互相联防,随时报告森林防火情况,听从村两委的命令和指挥。
4、发生火情,要及时逐级如实汇报,并及时参加扑救。
5、森林防火是林区的头等大事,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坚决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承诺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承诺书 篇2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防火管理责任到位,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特制订《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要求个村民层层签订,严格落实,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森林防火期内,自觉做到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二、自觉做到不在林地内吸烟、不在林地周围用火,并提醒、引导家长和亲朋好友以身作则。
三、要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果园枯枝落叶等陋习。
四、进入森林防火期前,要提醒家长自觉将自家的墓地杂草清除干净。向家长宣传文明祭祀,如家里遇红白事等,确需要到墓地祭祀的,一般要在烧纸池内焚烧,并自觉备好灭火桶、铁锨等必要的防火、灭火工具。
五、在重要节假日、民间祭祀日要自觉服从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服从防火值班人员及护林员的安排,严禁在林区内野炊、烤火、燃放爆竹等行为。
六、要积极学习护森林防火知识,自觉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七、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向当地村民或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学生不得参与森林火灾扑救。
承诺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承诺书 篇3
一、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是本村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全面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村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任组长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实行村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山头、党员包“聋、哑、呆、傻”人责任制,并组建专业巡逻队,指定一名村干部带队,保持24小时全天候值勤巡逻,及时排除各种火灾隐患,发现火情,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防火指挥、防火信息畅通。
三、各村必须抽调精兵强将,建立森林防火队伍,负责本村的防火、救火工作。要求做到呼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一旦发现火情,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灭火。
四、各村要宣传发动到位,每天利用村广播喇叭宣传森林防火不少于一次,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刷写张帖标语,强化村民森林防火意识。
五、在林区的入口处,要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并设卡设岗,严格检查,严禁村民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严禁在林区附近点火吸烟,上坟烧纸、焚烧荒草、桔杆等,一经发现,情节较轻的,处以100---3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引发火灾的,除进行经济处罚外,立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镇政府将组织专门督查组,深入各村各林区进行督查,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不重视、不积极、措施不硬、落实不力的村给予通报批评,造成火灾事故,影响全镇安全稳定大局的,除查清原因,重处肇事者外,还要严肃追究行政村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森林防火承诺书 篇4
新华乡中心学校校长:
为提高学生防火意识,积极支持乡镇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现由我代表全校师生向中心学校作如下承诺:利用班会、校会向学生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腾冲县人民政府野外用火“十不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和学生森林防火宣誓活动,提高学生爱林护林意识,禁止学生到林区及林缘玩火、燃放鞭炮,确保本校学生不引发森林火灾;禁止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协助乡镇政府搞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生深入村社宣传森林防火有关知识,散发传单;层层落实责任,签订教师森林防火承诺书,要求每个学生向班主任写出森林防火保证书;把青壮年教师组织成应急扑火队,一旦发生火灾积极参加扑救,服从乡镇政府的调动指挥,保证扑火安全。
如学生引发森林火灾,除追究家长、教师责任外,我本人愿接受上级的处理。
承诺人:
年月日
森林防火承诺书 篇5
《施工队森林防火承诺书》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用火、安全防火的管理和常识教育,施工时确需用火时应保证向乡镇林业站申请审批,经批准再进行生产用火,严格遵守用火规定,保证不跑火、不失火和不错位用火。
二是在施工现场周围发现他人在林缘地带烧荒烧杂、烧田埂草、烧灰积肥等可能引发火情隐患时,要及时向林业站(电话号码——)或向区防火办报告(电话号码——)。
三是保证不在施工范围内乱烧、乱点、乱丢烟头;不在施工范围内烧山驱兽、烧蜂取食、烧火野炊、焚烧垃圾。
四是协助林业部门及时制止低弱智人员和精神病患者在施工现场周围野外用火行为,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五是因施工临时搭建的工棚及其生活用火等附属设施均要采取必要的隔离,达到有效的安全距离(隔离距离15米以上)。
六是施工单位违反上述有关条款,造成森林火情或森林火灾的将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进行处罚,情节恶劣的将移送森林公安处理。